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五矿信托-阳光海西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募集1.8亿元,资金募集已完成。本期信托计划中,委托人总计49人,其中机构委托人3人,自然人委托人46人(其中认购金额低于300万元的自然人人数为7人),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信托计划成立条件已经满足,本公司宣布信托计划成立。
本期信托计划中,信托期限为24个月(满12个月可以提前结束)。各期信托受益权的年预期收益率按照如下规定确定:
(a)100万元≤信托本金金额<300万元,年预期收益率为10%;
(b)300万元≤信托本金金额<600万元,年预期收益率为12%;
(c)600万元≤信托本金金额<2000万元,年预期收益率为13%;
(d)信托本金金额≥2000万元,年预期收益率为14%。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保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信托计划所设信托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乌山支行
银行账号:7341 5101 8680 0000 111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