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成立了“五矿信托-中金黄金花园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依据合同约定,信托计划存续期内,若信托计划存续期不满1年需要提前结束时,需向全体委托人发送告知函并经同意,为充分保障委托人的利益,本公司已于2012年5月8日向全体委托人发送告知函,于2012年5月20日提前结束信托计划,信托财产将于2012年5月20日全部转换为资金形式。
本信托计划的本金及最后一期信托收益于2012年5月20日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保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信托计划所设信托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东外支行
银行账号:10284000000235195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