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天津市海河建设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资金募集已完成。本信托计划中,委托人总计124人,其中机构委托人7人,自然人委托人117人(其中认购金额低于300万元的自然人人数为17人),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9240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约定,信托计划于2012年6月8日成立并生效。
本信托计划预计每期18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开始计算。本信托计划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预期收益率为9%/年;300万元以上(含)预期收益率为9.5%/年。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应于每个信托利益核算日,即每期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利益起算日后每满6个月、12个月、18个月之对应日及信托受益权存续期限届满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进行分配。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保管人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
户 名: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 号:3000 4175 868 8600 0638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