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成立了《保利置业优债投资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将全部信托计划资金按照《委托贷款债权转让暨回购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用于从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置业”)受让其持有的部分委托贷款债权,并由保利置业在约定期限内回购该委托贷款债权并支付回购价款。保利置业已于2012年6月8日,按照《委托贷款债权转让暨回购合同》及《还款协议》的约定,将全部回购价款支付至本信托计划信托专户,完成了对该笔债权的回购。本公司宣布本信托计划信托目的已实现,信托计划终止。
本信托计划的本金及最后一期信托收益将于2012年6月9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配至受益人受益账户。最后一期信托利益核算期为2011年12月10日(含该日)至2012年6月9日(不含该日),计息天数182天。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保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本信托计划所设信托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311010186800008711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