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托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的规模
本次信托计划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2、信托计划的期限
期限为12-18个月,其中18个月的信托资金(A类信托资金)约20000万元。
3、委托人预期年化收益率
A类信托资金委托人信托资金高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低于300万元(不含300万元),预计受益人信托资金年化收益率为10.5%;A类信托资金委托人信托资金高于300万元(含300万元),预计受益人信托资金年化收益率为11.5%。
4、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方式
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受让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茂集团)应收府谷县奥维加能焦电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维加能)的长期应收款共计30000万元债权,受让价格30000万元(具体以本信托计划实际募集资金为准)。信托期限内由奥维加能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其应付给兴茂集团的长期应付款30000万元至信托财产专户,同时奥维加能按照约定支付信托期限内信托计划受让的长期应收账款的资金占用利息。若奥维加能未足额偿还信托计划受让的长期应收款金额及资金占用利息,则由长期应收款转让人兴茂集团无条件回购该部分长期应收款,并将回购资金足额划入信托财产专户。
5、担保措施
(1)兴茂集团及府谷县恒兴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兴煤焦)以其持有的全部奥维加能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兴茂集团实际控制人
(3)奥维加能以其主要生产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二、联系方式
受托人: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电话:
029-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