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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地集合资金信托清算报告
更新时间:2007年11月28日
由我公司发起设立的“2005年西部信托·富地集合资金信托”于2007年11月25日到期。作为该信托项目的受托人,我公司已根据合同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该信托计划进行清算,目前按信托合同规定将本期信托资金利益分配清算完毕。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西部信托·富地集合资金信托”成立于2005年11月26日,期限2年。资金筹集后,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西部信托的名义将款项12000万元运用于陕西九州映红实业有限公司与陕西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以及陕西中诚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的项目贷款。
二、信托项目的管理
按照《信托法》的有关规定,受托人本着诚实、守信、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自信托计划发行日始,即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专项银行账户,并单独管理、单独核算。
三、信托收益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规定,本信托计划受益人享有的信托收益为1008万元,各个受益人按其投资比例分享信托收益。信托计划成立前信托资金产生的活期利息61,925.40元归受益人所有,随本次信托利益的分配一同返还受益人。
四、其它事宜
受益人对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如有异议,请于本报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若30日内受益人无异议,本公司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