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在您的热情支持下,“金鑫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依信托文件约定于2010年2月2日正式设立。本信托计划将按照《金鑫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金鑫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及《金鑫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管协议》的约定,开始投资运作。
本信托计划的托管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经纪商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信托期间,我司作为本次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其他规定,恪尽职守,履行受托人的管理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而尽心尽职地管理信托财产。
如有疑问请致电:0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