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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厦门分行信贷资产受让项目(1001)单一资金信托成立公告
更新时间:2010年05月10日
民生银行厦门分行信贷资产受让项目(1001)单一资金信托
成立公告
2010年4月30日,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司签订编号为厦门信托(民生)字第 1001 号《民生银行厦门分行信贷资产受让项目(1001)资金信托合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合法管理的理财资金委托给我司,指定受托人将信托资金用于向民生银行厦门分行购买信贷资产,为受益人获取投资收益。2010年4月30日,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信托合同约定向我司交付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同日,我司根据厦门信托(民转)字第1001号《信贷资产转让(买断)合同》的约定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付的信托资金全部划转至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购买民生银行厦门分行于2009年6月17日向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发放的贷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正常类信贷资产,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正式成立,信托规模为人民币3000万元,信托期限不超过二个月(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6月17日)。
我司作为本信托的受托人,将严格依照《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履行受托人的管理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尽职尽责地管理信托财产。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