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公司发起并设立的“瑞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瑞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07年1月25日成立,在终止前该信托计划项下的委托人/受益人共计7名。
2007年11月15日,“瑞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全体委托人/受益人召开受益人大会,全体委托人/受益人一致通过决议,决定终止“瑞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按照决议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本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亦同意终止该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终止后,本公司已按照受益人大会决议将信托财产(浙江水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7%的股份)分配给委托人/受益人,也已制作清算报告并经委托人/受益人认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瑞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书”、信托合同的约定,该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已履行了终止该信托计划的全部程序,该信托计划已经终止并清算完毕。
特此公告。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