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银监局的指导下,设立“东骧神骏•万泰小区(二期)特定资产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资金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资金信托于2011年11月28日正式成立。受托人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1.资金信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伍亿元整。
2.资金信托期限预计为12个月,自资金信托向云南天祐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之日起计算。
3.资金信托成立后,我公司将严格按照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恪尽职守,遵循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管理、运用信托财产,为受益人谋取收益。
4.资金信托的信托经理为张雪春、楼宇波。
感谢贵单位对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