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依据信托文件约定,由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湖南金鑫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贷资产项目(第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2年3月2日终止,并将于信托计划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的形式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感谢您对云南信托的支持与信任!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