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的指导下,设立“东方国信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信托计划于2012年4月16日正式宣布成立,受托人将信托计划成立情况向贵单位通报如下:
1、本信托计划的资金规模为人民币45,000,000.00元整。
2、本信托计划的设立符合《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信托计划成立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恪尽职守,遵循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管理、运用信托财产,为受益人谋取收益。
4、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为李昶。
5、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如果您需要变更客户信息,请与本公司创新业务总部联系,联系人:唐瑾,联系电话:0871-.
感谢贵单位对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