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体委托人(受益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中融-世诚扬子三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文件的约定,经本信托投资顾问(上海世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议,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审议通过,将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受益人大会,以回邮书面记名表决票作为表决方式,表决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29日,特此通告广大投资者。
有关受益人大会相关资料将很快送达各位投资者,请大家近期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