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中融-铂金2号创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信托委托人和投资顾问提议,本公司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中融-铂金2号创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2年第一次受益人大会。
会议时间:2012年4月8日14点00分
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28号A4幢11层
请中融-铂金2号创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益人(或委派授权代表)按以上时间地点参加会议。
大会相关资料将于近期送达各位受益人,请大家近期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