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担任保管行的“中融-融美12号艺术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于2012年3月12日正式成立。我公司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规范运作,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本公司特此致函通知,请妥善保管相关信托文件,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