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现将中原理财-宏业14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简称“本信托计划”)2011年第一季度信托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受托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2.计划名称:中原理财-宏业14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计划期限:33个月
4.计划规模:人民币4000万元
5.预计收益率:单笔认购资金≥300万元的,预测年收益率为9.50%;单笔认购资金<300万元的,预测年收益率为9.00%。
6.计划成立时间:2010年5月20日
7.计划财产管理运用方式:计划本金用于购买郑州清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SOHO广场项目不动产收益权信托”的初始受益人对该单一信托享有的B级初始受益权。
8.收益分配方式: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1年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9.信息披露周期及方式:自本计划成立之日起,按季制作信托资金管理报告、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进行披露。
10.信托经理:刘金宝 张 涛
二、信托财产专户的开立情况
1.信托财产专户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信托财产专户名称如下:
账户名称: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账 号:17020281292000398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二七路支行
2.本月信托财产专户资金余额变动情况
截至2011年3月31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专户余额为6,474.41元。
3.信托财产专户的保管
按照本信托计划成立时信托行业监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本信托计划项下的资金由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保管。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和收益情况
(一)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中原信托与郑州清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B级初始受益权转(受)让合同书》,将计划本金用于购买郑州清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的SOHO广场项目不动产收益权信托项下的全部B级初始受益权。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计划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资金运用无重大变动情况,没有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二)信托资金回收情况
本季度尚未到信托资金回收时间,未发生信托资金回收情况。
(三)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本季度尚未到信托收益分配时间,未进行信托收益分配。
(四)信托财产财务核算情况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11年3月31日,本信托项目信托资产总计40,162,634.91元,其中其他资产40,000,000.00元,货币资金6,474.41元;信托负债合计543,737.73元;信托权益合计39,618,897.18元,其中实收信托40,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381,102.82元。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2011年3月份,本信托项目当月实现营业收入21.46元,当月发生营业支出360.00元。截至2011年3月,本信托项目本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1.46元,发生营业支出360.00元,可供分配的信托利润为-381,102.82元,期末未分配信托利润为-381,102.82元。
四、信托经理变更情况
本季度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小组成员未发生变更。
五、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
截至2011年3月31日,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运用无重大变动。
六、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截至2011年3月31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在管理运用过程中,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七、其它事项说明
中原信托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严格按照本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规范运作、尽职管理,以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如您的受益人账户变更,请尽快到中原信托办理变更手续,以确保及时获取信托利益。
中原信托网站:http://www.zyxt.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特此公告。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201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