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中原理财-天冠生物工程公司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将于2011年4月12日到期终止,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已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了清算,现将本信托计划到期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一、计划名称:中原理财-天冠生物工程公司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计划成立时间:2010年4月12日;
三、计划期限:1年;
四、计划规模:7100万元;
五、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资金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用于向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
六、预计收益率: 6.00%
七、收益分配方式:在信托计划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随信托本金一并分配至各受益人账户;
八、报告期:2010年4月12日至2011年4月12日。
第二部分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情况
一、本信托计划信托资金7100万元信托资金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用于向河南天冠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信托资金未发生挪用情况。
二、截至2011年4月12日,本信托计划信托资产合计为75,739,118.02元,全部为货币资金;信托负债合计479,118.02元,其他应付款项46,629.16元,其中:10,400.00元为应付受托人代垫信托项目款;2,062.39元为应付受益人发行期利息,34,166.77元为借款人提前偿还保证金的活期存款利息。信托权益合计75,260,000.00元,其中实收信托71,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4,260,000.00元。
第三部分 信托会计核算情况
一、收入说明:截止2011年4月12日,报告期营业收入5,376,055.63元,其中:该项目贷款利息收入5,325,000.00元;存款利息收入51,055.63元。
二、支出说明:报告期支出1,116,055.63元,其中:受托人报酬432,488.86元;托管费71,000.00元;其他费用578,300.00元(其中:发行费568,000.00元、印刷费3,550.00元、律师费3,300.00元、税金3,550.00元)。
三、收益期间:本次分配是2010年4月12日至2011年4月12日期间应分配的信托收益。
四、分配金额:报告期可供分配信托利润4,260,000.00元。信托年实际收益率6.00%。
五、分配时间:2011年4月12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
六、分配方式:本次信托收益采用现金方式,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总和的比例,由受托人通过光大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划付至受益人账户。
七、本金返还:本次信托的全部信托本金7100万元,由受托人通过光大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划付至受益人账户。
八、受托人报酬:本项目受托人报酬为432,488.86元。
第四部分 信托合同的终止与清算
一、按照《中原理财-天冠生物工程公司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本信托计划因信托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
二、信托财产依照《中原理财-天冠生物工程公司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本信托计划清算终止后,扣除信托财产应当承当的包括清算费、保管费等全部负债后的剩余信托财产,按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进行分配。
三、受托人于2011年4月12日编制了《中原理财-天冠生物工程公司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财务报告》、《信托项目资产负债表》和《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四、受托人将依照信托文件规定的方式将清算报告送达委托人和受益人。
五、信托计划到期终止后,信托合同同时终止,《中原理财-天冠生物工程公司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及《信托受益权证明书》,自委托人加入本信托计划时交付的信托本金和应分享的信托收益分配到账之日起失效。
第五部分 声明
自2010年4月12日至2011年4月12日,受托人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了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运作,并依照《中原理财-天冠生物工程公司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
各受益人自本清算报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受托人就本信托清算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信托计划和《中原理财-天冠生物工程公司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责任。
受托人网站:http://www.zyxt.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