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根据《山东信托?仁和汇金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需召开第一次受益人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形式、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形式为现场方式,表决方式为书面方式。受益人愿意参加议案审议的,应在2010年1月25日至2010年2月19日期间到受托人办公地点(济南市解放路166号鲁信大厦909室)审议大会议案,并签署表决意见。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山东信托?仁和汇金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由封闭式管理转为开放式管理。自2010年2月26日起,受托人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并与受托人签订新的信托合同,提交申购、赎回申请。
2、信托计划开放期前,各受益人信托利益的分配时间为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届满1年且财产全部变现之日(T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按照《山东信托?仁和汇金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约定的信托利益计算方法向各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3、信托计划开放期前,各受益人信托利益分配完毕(受托人将T日信托财产全部用于支付信托费用、分配信托利益后视为分配完毕)后,受益人所持有的信托单位全部注销、其作为委托人/受益人在信托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
三、会务联系
联系人:田志国 电 话:0531-86566851 13969179102
传 真:0531-86968708 邮 箱:tianzhiguo@sitic.com.cn
受托人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66号
邮 编:250013
受托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