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四季度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将资金委托给我们管理运用。我们将恪尽职守,以您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地管理运用信托资金。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现将银河水务污水处理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的信托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1、本信托计划于2009年4月20日成立,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总额2759万元,签订信托合同35份。其中一般受益人认购信托资金金额500万元,签订信托合同1份;优先受益人认购信托资金金额2259万元,签订信托合同34份。本信托计划信托期限1.5年,信托终止时一次性分配信托利益及偿还信托本金。
2、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的保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在中信银行泉城路支行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账号为7372910186800013193。
3、本信托计划资金信托资金用于向银河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股份”)发放信托贷款,贷款资金用于其下属的曹县四季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县四季河”)曹县污水处理项目的运营及升级改造。信托持续期间,贷款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正常,每月按时将贷款利息存入在中信银行泉城路支行开立的三方监管的信托贷款专用账户。
4、本信托计划持续期间内,信托经理未发生变动。
5、本信托计划持续期间内,信托资金运用无重大变动情况。
6、本信托计划持续期间内,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利益等情形发生。
如您对上述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有何疑问,请致电0531—86566865 86566856。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O一0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