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在中国银行菏泽分行开立了信托专户,作为受托人于2009年12月1日将信托计划项下全部信托资金7929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向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期限5个月,贷款年利率4.131%,现将2009年4季度的信托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1、本季度无结息日;
2、信托执行经理未变更;
3、信托资金运用无变动;
4、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