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依据《鲁信-恒富产业投资基金第11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鉴于我公司发起设立的鲁信-恒富产业投资基金第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0年2月10日满足全部成立条件,现正式公告该信托计划成立。
本信托计划推介期自2009年2月1日起至2010年2月10日止,在此期间共有24位委托人(含机构投资者2个)认购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7577万份信托单位,募集信托资金7577万元。
按照《鲁信-恒富产业投资基金第11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已于2010年2月10日全部用于向济南东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