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托人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信托期限:1年,如所投资的天源迪科股权受益权项目用款人提前还款,信托提前终止,但不少于9个月。
三、最低认购资金额:50万元
四、委托人预期收益率:
委托资金≥300万的,预期收益率7.5%/年;300>委托资金≥100万的,委托人预期收益率为7.2%/年;委托资金<100万的,委托人预期收益率为6.8%/年。
五、投资项目简介:
该项目以不超过6000万元的价格购买李堃持有的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迪科”,深圳证券交易代码“300047”)500万股股票的股权受益权,该部分股票目前处于限售状态,2011年1月20日解除限售。该股权受益权包括:标的股票在任何情形下的卖出收入、标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标的股票产生的其他收入,标的股票送股等。在信托到期日李堃溢价回购该股权受益权,回购溢价率不低于7.5%。9个月后,李堃可以提前回购其转让的股权受益权。
六、风险防范措施:
1.质押担保
李堃以其所持有的500万股天源迪科作为到期溢价回购的质押担保,并到相关部门办理以信托受托人为质权人的质押登记手续,即山东信托为质权人。
2.警戒线与止损线设置
为保证质押担保的安全性,本信托设置质押股票价格的警戒线和止损线。
在本信托存续期内,若质押股票的股价下跌,当日(T日)股票收盘价低于警戒线时,李堃应于T+3工作日内向本信托财产专户支付保证金或向本信托补充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以使质押财产总值不低于“警戒线×500万”。当日(T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止损线时,如果李堃未按约定支付保证金,或未及时补充上市公司股票作为质押,则受托人有权要求李堃提前回购或者依照受托人与出质人签定的《股权质押合同》的约定处置质物实现质权。
3.保证担保
北京金沣铂源投资有限公司为李堃的回购义务及转让及回购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预约电话:86566865、
发行时间:2010年7月3日-7月8日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