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鲁信-恒富产业投资基金第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0年2月10日正式成立,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577万元,信托期限一年,委托人预计年收益率为7.2%。山东国托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将信托资金集合运用,用于向济南东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第3季度的信托资金管理报告如下:
1、按照《鲁信-恒富产业投资基金第11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于2010年2月10日全部用于向济南东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2、2010年3季度本信托计划相关贷款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正常,抵押物情况未发生变化;
3、2010年3季度未发现影响信托收益的不利因素;
4、2010年3季度没有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和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5、自2010年8月5日起,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变更为于伟先生,宋冲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本信托计划信托经理。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