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依据《丹吉娅集团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鉴于我公司发起设立的丹吉娅集团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0年12月8日满足全部成立条件,现正式公告该信托计划成立。
本信托计划信托期限为24个月,共有79位委托人(其中认购资金低于300万元的自然人36位)认购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20000万份信托单位,募集信托资金20000万元。
按照《丹吉娅集团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已于2010年12月8日全部划入丹吉娅集团有限公司账户。
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的保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