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根据投资管理人上海沃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书面提前终止申请,依据信托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投资管理人和受托人协商一致提前终止信托计划”之规定,本信托计划将于2011年1月12日正式提前终止。我公司将于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清算后的信托财产分配至受益人信托利益分配账户,敬请投资者届时查询。由于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提示:本信托并不保证投资者本金不受损失,证券投资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在做出购买决策前,应仔细阅读信托文件,并与投资管理人或受托人进行充分沟通。
受托人咨询电话:0531-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