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金玉山集团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贷款信托,山东国托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将信托资金集合运用,用于向临沂金玉山集团有限公司发放项目开发贷款。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第4季度的信托资金管理报告如下:
1、按照《金玉山集团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向临沂金玉山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并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
2、2010年4季度本信托计划相关贷款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正常,抵押物未发生变化;
3、2010年4季度未发现影响信托收益的不利因素;
4、2010年4季度没有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和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