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鲁信·恒裕3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09年12月7日正式成立,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信托期限2年,委托人预计年收益率为7.5%。本信托计划为贷款信托,山东国托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将信托资金集合运用,用于向菏泽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第4季度的信托资金管理报告如下:
1、按照《鲁信·恒裕3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已于2009年12月7日全部用于向菏泽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
2、2010年4季度本信托计划相关贷款、担保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正常;
3、2010年4季度未发现影响信托收益的不利因素;
4、2010年4季度没有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和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