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星光地产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0年12月8日正式成立,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万元,信托期限18个月(满1年后可提前结束),委托人预计年收益率为8.3%(不满1年结束)或8.8%(超过1年后结束)。本信托计划为贷款信托,山东国托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将信托资金集合运用,用于向山东聊城星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开发贷款。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第4季度的信托资金管理报告如下:
1、按照《星光地产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已于2010年12月8日全部用于向山东聊城星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贷款,并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
2、2010年4季度本信托计划相关贷款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正常;抵押物未发生变化;
3、2010年4季度未发现影响信托收益的不利因素;
4、2010年4季度没有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和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