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依据《伊美薄膜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我公司发起设立的伊美薄膜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1年1月31日满足全部成立条件,并公告该信托计划成立。
本信托计划规模为4亿,其中2亿元信托期限为9个月,另2亿元信托期限为12个月,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投资者认购的信托单位总份数达到20,000万份,信托计划即可成立。目前本信托共有78位委托人(300万元以下的委托人共计38位)认购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22628万份信托单位,募集信托资金22628万元。
本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已于2011年1月31日全部划入伊美薄膜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账户。
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的保管人为中信银行济南泉城路支行。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