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依据《淄博创业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鉴于我公司发起设立的淄博创业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1年3月31日满足全部成立条件,现正式公告该信托计划成立。
本信托计划推介期自2011年3月10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止,在此期间共有81位委托人(自然人81人;自然人投资者中认购金额达到300万(含)的委托人为38人,认购金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委托人为43人)认购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20000万份信托单位,募集信托资金20000万元。
按照《淄博创业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已于2011年3月31日全部用于向山东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