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我公司于2011年9月1日发起成立了《溧水万辰置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并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事项。根据信托文件定期信息披露的约定,现将本信托计划自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信托情况简介
1、委托人:“溧水万辰置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全体委托人
2、受托人: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
3、受益人:“溧水万辰置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全体受益人
4、信托计划规模及信托计划的推介
(1)本信托总规模实际为人民币37000万元,其中优先级信托资金24000万元,劣后信托资金13000万元;
(2)本信托计划分两次推介,其中:
信托计划第一次推介发行17000万元,其中募集优先级信托资金12000万元,定向募集劣后信托资金5000万元。
信托计划第二次推介发行20000万元,其中募集优先级信托资金12000万元,定向募集劣后信托资金8000万元。(目前第二次推介尚未进行)
5、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信托股权全部退出被投资公司止。本信托于2011年9月1日成立。
优先级信托资金信托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
第一次募集的优先级信托资金信托期限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3年;
第二次募集的优先级信托资金信托期限为自第二次推介期结束后的第一个
工作日起,至第一次募集的优先级信托资金信托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6、信托计划专用账户情况
信托计划资金保管账户:指江苏信托在保管银行江苏银行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信托计划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户 名: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账 号:31170188000005820
7、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方式
根据溧水万辰置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和溧水万辰置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的要求,受托人以信托计划资金向溧水万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江苏万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信托受益权受让人,承诺在信托计划存续满3年前按约定价格受让信托计划项下的全部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为优先级受益人获取优先级信托合同约定的相应收益。
二、信托计划管理、执行情况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在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单独开立了信托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簿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遵循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和适时性的原则,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信托项目管理、信托资金管理和稽核监管部门及相应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截至本报告期,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管理正常。
4、项目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名称已确定为“观澜东郡”,项目前期工作一直在稳步推进,项目规划方案报批已召开专家评审会,已经领取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完成了初步环保批复等,公司取得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二级开发资质,办理了贷款卡。本报告期内,完成了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批前公示。
三、信托财产收益及分配状况
本报告期无信托收益分配事项。
四、其他
1、无信托执行经理变更情况
2、无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利益的情况
江苏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计划财产,将继续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