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我公司于2010年4月1日发起成立了“中铁信托•丰利4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5000万元用于向白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我公司与白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白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放了贷款。信托期限为12个月。
近日白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受托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提前全额还款。
基于以上变化,根据信托合同第19.2条的规定及银监会《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提前终止信托计划,应该召开受益人大会。为此,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现就受益人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7月29日
二、会议方式:现场或通讯
三、参会人员:中铁信托•丰利(4期)优质股权质押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益人
四、会议地点:成都市航空路1号世纪国航中心25楼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五、表决事项:拟于2010年8月1日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
六、表决方式 (投票表决)
每一信托单位具有一票表决权,受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受益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本表决事项按照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审议和表决。
如因故未出席受益人大会的受益人, 请于2010年7月29日(星期四)17:00之前将书面表决单以邮寄或传真形式发至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表决单原件最晚请于此后三日内寄送至我司。具体如下:
邮寄地址:成都市航空路1号世纪国航中心23楼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中心收,邮编:610041 传真号:028-86029174。
特此通知!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