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基础设施建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产品于2009年7月29日成立。对上述信托资金,我司严格按照信托的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按照信托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我司现对加入信托计划的B类受益人,进行信托收益分配,其分配方案为:
1、对2010年第一季度对应的信托收益进行预分配。
2、B类受益人(单笔认购金额100以下(不含100万元))预计年收益率4.8%,按季分配;
3、B类受益人(单笔认购金额100万元至30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300万元)预计年收益率6%,按季分配;
4、B类受益人(单笔认购金额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预计年收益率6.2%,按季分配。
5、本计划B类受益权分别届满 12个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含第10个工作日),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10.4款及10.6款规定的比例向A类受益人预分配信托收益。
我公司已于2010年7月29日将信托计划收益划入受益人帐户,请您及时查收。
您可以登陆我公司网站www.crtrust.com了解该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需求,请联系我公司理财中心(电话:028-86277999、87789999)。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7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