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我公司于2008年3月26日发起成立了“衡平信托汇阳汇峰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事项。按照《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信托计划不承诺最低收益。中铁信托作为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信托文件的约定、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现受托人就本信托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的信托事务向委托人及受益人报告如下,并愿就本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成立
本信托计划于2008年3月26日成立,计划初始规模5160万元,计划受益权为。本信托期限为10年,委托人(受益人)已授权受托人可根据项目运行情况提前或延迟结束本计划。
二、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保管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计划成立后所募集资金全部转入计划保管账户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进行保管,审核及执行资金划付事宜。
经纪券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范围:投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及新发行的证券投资品种。
三、市场情况及信托计划投资管理情况
截止到2010年7月31日,本信托计划资产净值为29,124,723.76元,计划单位净值为0.9518元。
目前,项目进展顺利,每次股票买入、卖出均严格按照投资顾问发出的投资建议进行操作,每次股票买入、卖出操作及资金划入、划出均运行正常,完全按照《信托计划》、《保管协议》和《三方操作备忘录》规定的流程办理。
四、对风险敞口的控制措施
1、本信托计划的投资证券品种符合信托计划约定的投资限制。
2、本信托计划期末持有股票仓位在信托计划约定的控制比例范围内。
3、本期内信托计划按规定可止损。
4、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和经纪券商运营正常,对本项目不构成风险。
五、信托计划最近情况
名 称
衡平信托·汇阳汇峰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财产净值
29,124,723.76元
计划单位净值
0.9518
估值时间
2010年7月31日
信托计划期间
第28月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