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我公司于2010年6月8日发起《中铁信托•丰利(7期)优质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并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事项。现受托人就本信托2010年2季度的信托事务向委托人及受益人报告如下,并愿就本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成立
本信托于2010年6月8日成立,信托计划规模为5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
二、信托资金运用情况
本计划的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000万股迪康药业流通股之部分收益权,信托到期,蓝光集团按照9%/年的溢价率回购该部分收益权,并为加入本计划的信托受益人获取相应收益。
受托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资金保管合同》(合同编号:中铁协议(合同)2010141号);与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收益权转让(回购)合同》(合同编号:中铁2010股转字6号)和《权利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中铁2010信贷权质字8号)。
《股权收益权转让(回购)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的公证手续已办理完毕。
1000万股迪康药业流通股的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信托资金5000万元已放款至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收款帐户。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将该笔款项用于其下属四川蓝光美尚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
三、信托财产的风险现状及重大事项披露
目前,尚未发现影响信托财产安全的风险因素。
四、信托资金收益情况表:
计划规模
预期年收益率
(%)
运作方式
本季实收利息
累计实收
利息
分配信托收益
5000万元
5.5——8.0
股权收益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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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