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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万科金域蓝湾24期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报告(2012年第2季度)
更新时间:2012年07月16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发起成立了“南京万科金域蓝湾2-4期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并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事项。根据信托文件定期信息披露的约定,现将本信托计划自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信托情况简介

1、信托规模及期限:

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5.4亿元,信托预计期限为二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若信托存续(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算,下同)满一年后受托人提前处置信托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的,本信托可提前结束。

2、信托计划专用账户情况

信托计划资金保管账户: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信托计划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户 名: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账 号:088570201201242734

3、信托类型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方式

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根据南京万科金域蓝湾2-4期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要求,资金用于受让南京金域蓝湾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金域蓝湾2-4期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根据合同的约定,获得向南京万科金域蓝湾置业有限公司收取并取得相应特定资产收益款的权利。

二、信托资金管理运作情况

(一)信托计划管理情况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单独开立了信托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簿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遵循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和适时性的原则,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信托项目管理、信托资金管理和稽核监管部门及相应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我司于2011年9月29日,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全部信托资金已按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约定付给南京金域蓝湾置业有限公司,信托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

(二)信托财产运作状况

南京万科金域蓝湾2-4期项目总销售面积448451M2, 截止本期末,共销售677套,合同金额97787万元,销售回款79756万元。预计21#楼于2012年7月推盘上市销售。

(三)项目公司财务状况

类别

说明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现金

15532

短期借款

140830

应收账款

1228

应付账款

13475

其他应收款

140

其他应付款

449

存货

247347

长期借款

54000

流动资产

362053

负债总额

340842

总资产

363281

所有者权益

19247

营业收入

8010

利润总额

-543

截至2012年6月30日,项目公司财务状况正常,报告期内,未发生可能影响本信托事项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

三、信托财产收益及分配状况

2011年9月30日项目公司已支付第一年信托手续费1799万元。

四、其他

1、信托经理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经理无变化。

2、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无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利益的情况。江苏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计划财产,将继续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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