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我公司于2010年10月9日发起成立了《南通恒盛炜达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并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计划。根据信托文件定期信息披露的约定,现将本信托计划2012年3月3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简介
1、委托人:本信托计划项下全体委托人
2、受托人: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3、受益人:本信托计划项下全体受益人
4、信托规模:总规模为16.7亿元人民币,其中优先级信托资金规模为12.5亿元人民币,劣后级信托资金规模为4.2亿元人民币。
5、信托期限: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满 2年。本信托计划于2010年10月9日成立。
6、信托计划专用账户情况
本信托计划资金保管账户:指江苏信托在保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信托计划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户名: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0801014040002310
7、信托类型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方式
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根据南通恒盛炜达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和南通恒盛炜达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的要求,以信托计划资金对恒盛炜达(南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炜达)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受托人持有恒盛炜达49.55%的股权。恒盛炜达股东富达房地产开发(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地产)以及上海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并承诺,在信托计划自成立之日起满两年时按约定价格受让全部优先受益权,保证优先级受益人获取优先级信托合同约定的相应收益。
二、信托资金管理运作情况
江苏信托以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对恒盛炜达进行股权投资。截至本报告期,项目情况主要如下:2012年6月20日,项目公司领取了项目一期住宅15-19幢、商业附1-附5幢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售面积共为54775.9平方米,其中住宅39604平方米,共344套;商办15171.91平方米。项目公司已于2012年6月30日,对住宅部分开盘进行了销售,开盘当日已预订了约70套。截至2012年6月30日,项目一期已全部开盘,共19幢楼,共1641套,已认购978套,实现销售收入14.57亿元。
三、信托财产收益及分配状况
本信托计划到期一次性分配信托收益。本报告期内,无信托收益分配事项。
四、其他事项
1、无信托执行经理变更情况
2、无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利益的情况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