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2010年 7月发行的天津信托·滨海新城镇发展妈祖传统农村文化旅游区项目股权信托基金于2012年7月23日为C类优先受益权受益人分配2011-2012年度信托收益,现公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共计募集信托资金16125万元(其中:优先受益资金10000万元,一般受益资金6125万元),信托期限五年。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信托计基金实行单独管理、单独运作、单独核算。并严格按照《信托基金合同》的约定,将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作为有限合伙人,与银宏(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天津滨海新城镇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股权方式投资于天津葛龙湾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用于妈祖传统农村文化旅游区项目及葛沽镇新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其他项目。信托期间,资金运作正常。
二、本年度分配优先受益人的信托收益,单笔资金300万元以下,按年9%计算;单笔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至1000万元以下,按年10%计算;单笔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按年11%计算。信托收益计算时间自2011年7月23日起至2012年7月23日止。
三、受托人于2012年7月23日将本次分配的信托收益直接划入优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敬请查收。
四、委托人(受益人)如欲了解运作和分配详情,可携带信托基金合同和本人身份证到受托人营业场所查询.
我公司将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为您提供安全、稳健的理财服务。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7月 23 日
咨询电话: 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