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隆重推出天津信托·基础建设(京津科技谷拓展区一期康园道等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主要内容如下:
1、信托规模:1亿元人民币。
2、信托期限:十九个月5000万元、二年5000万元。(如遇权益对应的应收账款归还,且届时信托计划成立满一年以上,本信托计划可提前终止。)
3、预计收益:根据加入信托计划的单笔资金金额不同,预计受益人可获得的税前年收益率为:
单笔认购金额 |
十九个月 |
二年 |
100万元-200万元以下 |
7.8% |
8% |
200万元-300万元以下 |
8.2% |
8.5% |
300万元-500万元以下 |
8.8% |
9.3% |
500万元及以上 |
9.5% |
9.8% |
4、金额起点:单笔资金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并可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本信托计划项下认购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人数不超过50人。
5、收款日期:2012年7月26日至2012年8月13日(提前完成募集规模可提前成立)。信托资金的募集遵循“金额优先”的原则,相同金额认购时间在前者优先。
信托资金在推介期内按代理收款银行支付的信托账户利率计息,信托账户推介期利息由受托人为全体受益人分配。
6、兑付方式:信托计划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划入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7、资金运用:本信托计划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受让自行车王国公司应收园区管委会2亿元应收账款收益权,受让资金将用于支付京津科技谷拓展区一期康园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以及归还该建设项目工程垫款。
8、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佟楼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
注:代理收款银行承担代理资金收付责任,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9、保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注:保管银行只履行保管职责,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担保措施:
1、质押登记:由“自行车王国公司”、“园区管委会”向受托人出具2亿元应收款《债权确认函》,并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登记系统中进行质押登记,质押折扣率为50%。
2、保证担保:本信托计划由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承担回购连带责任担保。
投资收益权出让人(回购人)简介:
天津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现为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1,858万元。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基础设施建设、科技项目投资;物业管理服务等。目前园区公司主要负责京津科技谷的开发建设。截止2012年3月,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5.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0亿元。
担保人简介:
本信托计划由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承担回购连带责任担保。
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隶属于武清区财政局,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52亿元,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投资调剂。截至2012年3月,该公司的总资产为280.8亿元,所有者权益177.7亿元。
产品特点
1、本信托计划权益出让人(回购人)作为武清区政府下属国有资产公司独资企业,以完善园区建设为主要工作内容,企业经营情况良好,收入来源包括政府采购协议项下的购买资金、土地出让收入的返还、租金收入、税收返还政策、政府贴息等,具备按期回购的能力。
2、以本信托计划受让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已于2011年8月经武清区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了政府以采购形式回购基础设施,同意区政府安排财政预算资金以政府采购形式回购。
3、受托人、权益出让人(回购人)、银行共同设立银行监管账户,将2012年至2014年对应的政府采购收入部分和本信托计划对应特定地块出让收入部分资金进行封闭管理,以保证按期回购本信托计划受让的应收账款收益权。
4、项目运作方式为封闭运作,专户管理,信托财产得以有效管理和控制。
5、受托人建立健全了完备的项目运作、预警监控系统,防止在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失误影响信托计划资金运作。
截止2011年12月末,天信公司集合理财产品(非证券类)已累计兑付192个,全部100%实现了预计收益并按期支付给受益人。
天津信托简介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国内最早的信托投资机构之一。注册资本金15亿元人民币,现公司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超过300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企业精神,行使“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职能, 多年来,一直奉行稳健的经营原则,建立了严密的信托投资决策制度、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可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声 明:本资料仅为信托计划的简要说明,具体内容以信托计划、合同为准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具体详见《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