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隆重推出天津信托·基础设施(开发区现代产业园排水设施等建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主要内容如下:
1、信托规模:2亿元人民币。
2、信托期限:二年。
3、金额起点: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并可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本信托计划项下认购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人数不超过50人。
4、预计收益:本信托计划预计受益人可获得的税前年收益率为:
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 |
2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 |
3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 |
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 |
1000万元以上 | |
二年期 |
8% |
8.4% |
9.4% |
9.9% |
10.4% |
5、收款日期:2012年7月27 日至2012年8月21日(提前完成募集规模可提前成立)信托资金的募集遵循“金额优先”的原则,相同金额认购时间在前者优先。
信托资金在推介期内按代理收款银行支付的信托账户利率计息,信托账户推介期利息由受托人为全体受益人分配。
6、兑付方式:信托计划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划入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7、资金运用:本信托计划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受让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以下简称“现代产业区总公司”)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关于现代产业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政府采购BT协议》(以下简称“《政府采购BT协议》”)收益权。信托资金将全部用于建设开发区现代产业区排水、道路和绿化设施等建设工程所需的资金。信托计划届满前,现代产业区总公司溢价回购该收益权,天津泰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回购担保责任。
8、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佟楼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
注:代理收款银行承担代理资金收付责任,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9、保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保管银行只履行保管职责,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权益转让人(回购人)简介:
现代产业区总公司于1996年成立,是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市汉滨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 该企业主要负责该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物业管理、化工实体、区内生产生活及公共设施等。截至2011年12月末,资产总额18.1亿元,所有者权益10.9亿元。
担保措施:
1、保证担保:本信托计划由现代产业区总公司的大股东天津市泰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港实业”)提供保证担保。
泰港实业成立于2010年,系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全部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出资。截至201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2.8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9.4亿元。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亿元。
2、质押担保:本信托计划将泰港实业拥有的现代产业区总公司的52.965%股权约合5.7亿股办理质押登记。
产品特点:
1、权益回购人、担保人经营良好,现金流充足,具有如期回购的实力。
2、该项目为政府的BT项目,因此根据《政府采购BT协议》内容约定由开发区财政局拨付资金给现代产业区总公司,用于支付给受托人溢价回购该收益权。
3、本信托计划由现代产业区总公司的大股东泰港实业将拥有的现代产业区总公司的股权5.7亿股进行质押担保,该质押物较足值。
4、项目运作方式为封闭运作,专户管理,信托财产得以有效管理和控制。
5、受托人建立健全了完备的项目运作、预警监控系统,防止在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失误影响信托计划资金运作。
截止2011年12月末,天信公司集合理财产品(非证券类)已累计兑付192个,全部100%实现了预计收益并按期支付给受益人。
天津信托简介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国内最早的信托投资机构之一。注册资本金15亿元人民币,现公司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超过300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企业精神,行使“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职能, 多年来,一直奉行稳健的经营原则,建立了严密的信托投资决策制度、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可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声 明:本资料仅为信托计划的简要说明,具体内容以信托计划、合同为准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具体详见《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