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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学生公寓公租房代建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事务管理报告(第三期)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13日
尊敬的委托人: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公司”)设立的“建信海大学生公寓公租房代建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于2011年11月4日成立,并于当日贷款给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置业”或“借款人”)。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运行第三期(2012年5月5日--2012年8月4日,以下简称“本报告期”)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本公司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项下资金按照相关监管协议约定,经审批用于龙泽书苑项目的工程建设,监管账户资金余额372万元。
二、信托计划运行情况
本信托计划资金以贷款方式投给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用于中国海洋大学后勤社会化配套项目的建设,即海大学生公寓和龙泽书苑项目。
截至本报告日,海大学生公寓公租房代建项目的前期建设全部结束,经南龙口社区委及中国海洋大学相关部门验收,已达到预定要求,正在进行项目综合交付。
海大二期龙泽书苑项目在5月末已经完成主体建设“正负零”,目前正在进行地上施工阶段。截止报告日,该项目整体进度比工程计划提前,达到地上七层,进度最快的二个楼座已经顺利封顶,预计整个项目10栋楼座在今年10月末封顶,力争年末实现主体工程完工。
综上所述,本报告期内,信托财产状况良好,无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保管账户资金划拨情况
本报告期内,信托计划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支出部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分别支付了受益人收益、银行保管费、律师费、信托报酬、贷款印花税等,保管账户余额19.7万元。
四、抵押物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项下抵押的龙泽书苑项目土地使用权完整,地上在建工程正在增加。
五、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已于5月8日完成信托利益的第一次分配工作。
六、信托经理执行情况
  本信托计划由陈海涛、李昆跃担任信托经理,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本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经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信托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特此公告。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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