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永太科技股权收益权投资2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信托公司 |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募集账户 | - |
产品类型 | 权益信托 | 产品期限(月) | 24 |
起点金额(万) | 100 | 产品规模(万) | 8500 |
推出时间 | 2011-03-16 | ||
成立日期 | 2011-03-25 | ||
终止日期 | 2013-03-25 | ||
预期税前年收益率% | 300万以下为9%;300万以上为9.5% | ||
投资方向 | 信托资金买入临海市永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480万股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2326)限售流通股收益权 | ||
风险控制 | 1、交易对手将其持有的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8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受托人,交易对手与受托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办理该480万股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并对质押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 2、交易对手承诺支付出质股份之跌价保证金,按2011年2月18日前的20个交易日移动平均线值MA(20)51.19元/股,股权收益权转让的价格每股17.71元计算,股权质押率仅为35%。 在信托存续期内,设立预警线和追加保证金安排,若永太科技(002326)于连续3个交易日(第3个交易日为T日)的收盘价连续低于26.57元/股(若在交易期间永太科技发生分红、送股、转增、配股等情况,预警线相应调整),则在T+3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手按如下标准追加跌价保证金: 应交付或追加的保证金金额=跌价保证金金额=(26.57元/股-T日的收盘价格)×480万股-已追加的跌价保证金余额。 如果股票收盘价格低于18.6元/股时,交易对手当日未足额交付或追加保证金,则受托人有权要求其提前支付返售价款,或者受托人依照《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处置质物实现质权。 3、永太科技控股股东何人宝、王莺妹夫妇(控制永太科技61.95%的股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与受托人签订《保证合同》。 |
||
相关信息 | 临海市永太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人为何人宝、王莺妹夫妇。永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永太科技1000万股股票,占总股份的7.5%。何人宝、王莺妹夫妇持有永太科技(002326)7270万股股份,控制永太科技61.95%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1年1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31000万元,负债为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资本公积19700万元。未分配利润300万元。 |
||
收益分配 | 信托计划存续满1年时分配一次信托收益,信托计划终止时进行终止分配。 | ||
联系方式 | 优利理财网 电话:021-3390 1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