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公司于2011年8月26日成立了“国信地产南京象山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总规模48500万元(第一次募集30000万元,第二次募集18500万元),第一次募集的信托资金信托期限为2年,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的委托人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00%,委托金额低于300万(不含300万)的委托人预期年化收益率为9.50%。
近日,江苏国信象山地产有限公司将第一批各委托人的第一年信托收益已支付到信托专户,根据信托合同【ZJXT(2011-040)[GXSY]】的约定,由于2012年8月26日为星期天,我公司于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进行了分配,分配总金额为29,990,441.10元。
二、我公司已委托代理收付机构——南京银行金信支行于2012年8月24日将应分配的信托收益直接划入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账户。
三、委托人(受益人)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江苏信托进行咨询。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