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陆家嘴信托·盐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2年9月5日成立,信托规模人民币20,000万元,均为A类信托单位,A类信托单位预计存续期限为23个月。
公司已在陆家嘴信托·盐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前,按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在江苏银行上海分行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本次信托计划所募集的信托资金全部存入该项目的信托财产专户,并将按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运作。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信托经理:于海泳 徐斐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