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2年6月26日,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发起设立的“陆家嘴信托·南通市通州区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依法成立,信托期限2年,信托资金为17,000万元人民币。
受托人在此向您报告截至2012年第2季度本信托计划的管理事项。受托人对本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陆家嘴信托·南通市通州区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运行正常;
本报告期内,融资方南通市通州区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方南通富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运行正常。
二、信托资金运用情况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南通市通州区惠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通州区政府合法享有的应收账款。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
三、本报告期内信托财产专户情况
1、信托财产专户:
账户名称: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6010124770000027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南通分行
2、信托财产专户收支情况
(1)信托财产专户收入(人民币):0元
(2)信托财产专户支出(人民币):0元
(3)信托财产专户余额(人民币):0元
四、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五、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信托计划执行期间,信托执行经理未发生变动。
六、其他披露事项
本信托计划自成立至今,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信托经理:刘锋 章文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