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公司于2010年6月24日成立了“丹阳新嘉源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总规模1.8亿元,其中二年期1.2亿元,预期收益率为7.50%,已于2012年5月14日提前分配结束,三年期0.6亿元,预期收益率为7.80%。
近日,丹阳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将信托股权回购款支付到信托专户,根据信托合同【ZJXT(2010-77) DYXJY】约定,我公司于2012年9月15日星期五进行了分配,分配总金额为30,519,287.68元,由我公司委托代理收付机构——江苏银行南京城南支行将应分配的信托收益直接划入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账户。
二、委托人(受益人)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江苏信托进行咨询。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