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陆家嘴信托·常州城建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2年9月14日成立,第一期(1)信托规模20,000万元人民币,信托期限预计24个月。
公司已在陆家嘴信托·常州城建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前,按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本次信托计划所募集的信托资金全部存入该项目的信托财产专户,并将按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运作。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信托经理:吉晓东、杨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