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加入我公司推出的“陆家嘴信托-承德华峰世纪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我公司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事务向您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陆家嘴信托-承德华峰世纪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2年5月25日
3、信托计划实际募集规模:人民币30,000万元(A类信托单位)
4、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A类信托单位)
5、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账户名称: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201014040003961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二、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和收益情况
1、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于2012年5月25日用于向借款人承德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由其用于世纪城项目三期办公楼的装修工程及五期南地块的开发建设。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运行情况基本正常。
2、截至本报告期末,信托计划收支情况
(1)信托计划收入(人民币):485.65元
(2)信托计划支出(人民币):0.00元
三、信托经理变更情况
本信托计划由杨静担任信托经理,截至本报告期末信托经理未发生变更。
四、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信托资金运用未发生重大变动,符合信托文件的约定。
五、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借款人承德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给受托人的抵押物中世纪城项目三期1-2号办公楼在建工程已于2011年11月20日取得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承房预售证第2011046号),截至2012年9月13日合计完成预售面积17,312.98平方米,借款人向受托人提出部分解除抵押申请,鉴于剩余抵押物价值合计12.46亿元人民币,本金抵押率为24.08%,本次解押申请符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合同约定“各笔信托贷款本金占抵押合同项下抵押物评估价值的比例不高于33%”),经受托人批准同意办理相关解押手续后,世纪城项目三期1-2号办公楼在建工程的剩余抵押面积为31,168.27平方米。
特此公告。
信托经理:杨静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ljzitc.com.cn了解该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