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2年1月5日,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恒域建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成立。根据信托文件,本信托计划规模为人民币13000万元。截止2012年2月3日,本信托计划已完成募集规模为13000万元。本信托计划期限 18个月。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了信托专户:
开户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开户账号:662657735466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2年第三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本信托计划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向广州市恒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域建筑”)发放贷款,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内,恒域建筑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
2012年7月10日,本信托计划收到广州恒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二期贷款利息人民币5,618,103.33元,至本报告期末,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26,964.52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本计划信托计划期限为18个月,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收益在信托计划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分配,信托受益人预期收益率为9.5%~10.5%。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未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计划执行期间,由黄俊担任信托执行经理,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五、其他事项
无。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我公司的客服电话: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