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2年5月22日,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融通宝佳都新太股票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成立。根据信托文件,本信托计划规模为人民币5000万元,信托计划期限 18个月,满12个月可提前结束。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的信托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长堤支行
开户账号:6535 5868 6371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2年第3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
本计划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集团”)持有的1330万股佳都新太(股票代码:600728)的股票收益权,佳都集团在信托计划到期时溢价回购该股票收益权。
佳都集团目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
(二)信托专户收支情况
信托专户已于2012年5月28日收到佳都集团支付的股票收益权收益人民币1,250,000.00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信托专户内余额为320,798.59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信托受益人的信托利益的分配日为信托计划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推迟至下一个工作日)。报告期内未发生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事项。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计划执行期间,由黄俊担任信托执行经理,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五、其他事项
无。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